职业分类大典分类
职业分类大典对我国职业进行了详细的划分,分为八大类,分别是:
第一大类:国家机关、党群组织、企业、事业单位负责人,包括5个种类,16个小类,25个细类。
第二大类:专业技术人员,涵盖14个中类,115个小类,379个细类。
第三大类: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,涵盖4种类,12个小类,45个细类。
第四大类:商业、服务业人员,包含8种类,43个小类,147个细类,如营业员、推销员等。
第五大类:农、林、牧、渔、水利业生产人员,涉及6种类,30个小类,121个细类,如动物疫病防治员等。
第六大类:生产、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,共有27种类,195个小类,1119个细类,如汽车驾驶员等。
第七大类:军人,1种类,1个小类,1个细类。
第八大类: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,1种类,1个小类,1个细类。
此外,根据《职业分类大典》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认了87个需要就业准入的职业,如车工、电工、美容师、养老护理员等。

